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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bet0365合同制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修订)
  发文时间:2016-01-21

 

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bet0365合同制职工

绩效考核和奖励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修订)

 

正确评价中心合同制职工的工作业绩,建立完善合理的内部分配制度,是充分调动全体合同制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之必须。现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之外的合同制职工。

第二条 中心成立绩效考核和奖励津贴发放工作小组。
    第三条 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月度考核作为月度绩效奖励津贴发放的依据,年终考核作为年度绩效综合奖励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 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一定的绩效奖励津贴,其资金来源为学校划拨的分成收入中可用于员工奖励部分。
    第五条 员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事业心与责任感,协作精神与全局观念等;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水平、调与沟通能力等;勤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等;绩主要包括:工作负荷与完成情况、工作难度与完成质量、办事效率与取得的效益等。
    第六条 考核方式按民主测评、绩效考核和奖励津贴发放工作小组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中心根据每年分成收入情况确定绩效奖励津贴的发放标准。年度绩效综合奖励津贴标准综合考量出勤情况和工作业绩,权重分别为30%70%,其中出勤情况的奖励以某一固定基数只减不增;工作业绩由同事互评和领导评价组成,评价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执行能力、应变能力、协作性、服务态度以及积极性等。

第八条 中心有责任在发放津贴前将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和津贴发放标准告知本人,允许当事人核实。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中心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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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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