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bet0365(以下简称“中心”)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完善用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中心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合同制人员。中心聘请的专家学者、勤工助学的在校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聘用原则
第三条 坚持“精简高效、严格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依据中心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使用成本、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四条 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为中心合同制人员。
第三章 聘用条件
第五条 招聘合同制人员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工作踏实、服从管理,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应聘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
3.年满18周岁,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男性不超过25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具有相关网络与计算机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侧重聘用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最低为大专学历。对要求持证上岗的科室,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件;
5.持有《失业证》、《下岗证》或原聘用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通知书》;停薪留职人员须持有原工作单位同意外出工作的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另需持有《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六条 各科室可根据聘用岗位,制定具体岗位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第四章 待遇及经费
第七条 合同制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北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由学校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确定和发放。
第八条 学校按相关规定为合同制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份由学校承担。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中心发放的劳务补助从中心收入中列支。新聘员工自入职起连续6个月考核合格方可享受中心自筹的劳务补助。中心每年奖励工作业绩良好、表现优秀的员工参加技术或业务培训,在其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从中心收入中报销培训费用。
第十条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的需要,学校或中心为合同制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和器材,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学校人事处是全校合同制人员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全校合同制人员的宏观管理。具体包括:建立和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核定岗位职数、代表学校联系人事代理公司签订有关合同、申报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二条 中心负责合同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应聘人员的选定、制定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安排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检查相关证件、每月考勤、年度或聘期绩效考核、按时向人事处报送人员增减情况和相关资料数据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指定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一般为2年。合同制人员首次受聘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学校人事处确定。
第十四条 合同制人员由于服务态度和质量特别优秀、或其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受到校内外单位提出表扬的,以及对中心或本科室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心将在每学期末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合同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中心和人事代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和调整。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后,终身不得重新聘用。具体办法参见《违纪处分条例》(附件1)。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中心有权不再与合同制人员续签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不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制人员单方面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中心人事管理员,试用期满的应至少提前30天告知,否则取消中心任何形式的补助,并追求法律责任。告知期内无故不上岗者,视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和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均需向学校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将合同书(2份)送人事处以办理社会保险减少或清算手续。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 中心负责对合同制人员进行的绩效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每月考核、每年考评层级机制。由中心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决定考核结果,公布后报人事处备案。
第二十条 每日考勤由科级以上干部负责实施,监督和管理本科室合同制人员的出勤、工作状态、工作效率,并作详细记录。各科室应在每学期初确定本学期的排班制度,原则上学期内不作调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填写《请假、临时性调班申请单》(附件2),报本科室负责人审批。未经同意私自休息、调班者,视旷工处理。
加班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加班情况记录单》(附件3),无记录、未经同意者视为未加班。
第二十一条 每月考核与中心发放的劳务补助挂钩。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并将每月考核结果报人事管理员备案。
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评与学校发放的绩效工资挂钩,按照学校要求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具体考评时间、发放金额、优秀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未满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评。
中心成立“合同制人员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同制人员年度考评的资格审查、评审、发布等工作。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中心副主任、人事管理员、各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参照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bet0365合同制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修订)。
第七章 招聘程序
第二十三条 合同制人员的招聘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用人计划和招聘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严禁聘用无证或手续不完备人员,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同制人员招聘程序,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派遣人员入职、离职流程》(附件4)执行:
1.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前向中心人事管理员提出用人计划申请,经中心主任同意,并经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通过后,开始招聘程序;
2.在校园网和公共网络招聘平台上公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安排面试,必要时安排笔试或技能测试;
3.面试需由中心主任、人事管理员、用人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面试后填写《面试记录评价表》。中心人事管理员做好简历、文档、表格等内容的归档工作。
4.人事管理员组织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外聘人员入职登记表》(一式两份),收集齐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审批;
5.学校固定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务)合同(一式三份),根据中心和受聘者提交的材料办理保险和公积金手续。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bet0365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违纪处分条例
2.请假、临时性调班申请单
3.加班情况记录单
4.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派遣人员入职、离职流程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