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bet0365(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中心资产管理总负责人为中心主任,资产采购及处置等所有资产相关工作,必须经主任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条 资产管理执行人为中心全体人员,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管好、使用好、维护好学校的设备,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资产和设备。应准确掌握本科室资产状况,所有涉及固定资产变更,如借用、调拨、报废等,报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再经资产管理员在系统完成处置申请。中心内部的资产调转时,需做好日常记录,同时告之资产管理员备案。
第四条 由于个人责任,非不可抗力,而造成本中心所管理的设备发生毁损、丢失的,责任人应写出书面报告,中心追究其管理责任。若资产损失责任不能明确追责,无有效免责证据,默认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赔偿。具体处理流程按学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条 若因工作需要,由个人长期使用的设备由领用个人负责,承担配合资产清查的义务,并独立承担资产亏损追究责任。
第六条 中心设资产管理员2人,资产管理员应按照学校和中心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中心管理范围为学校资产管理处归入中心名下的各类设备和家具。
第八条 固定资产申购,请参照附件1《固定资产申购流程》进行资产申购和验收入账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和学校其他部门间的资产调拨、借用。
第十条 在符合学校资产报废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相关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报废。资产报废需由科室负责人按要求提交信息表,附报废理由,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录入处置申请,逐级审批。在报废申请获得批准之前,各科室需要将待报废资产妥善放置,禁止随意处置,防止正式报废前的资产损失。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统称为资产调拨。涉及此类资产处理时必须由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表格并经过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资产处。
第十二条 我中心借予外单位的所有资产,必须事先经过中心主任认可,同时通知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同时,外借资产必须签署借用单,并注明归还日期。
第十三条 中心实行固定资产定期(每学期期中)清查制度。由资产管理员归属整理好科室固定资产清单,各科室按照要求对本科室资产进行清查。资产清查结果需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反馈给资产管理员。
第十四条 每学年资产管理员应根据资产记录,对设备借用、库存情况进行清查。借出设备应予收回的,督促借出经手人尽快收回,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原规定作废。